为做好我院2010届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工作,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(以下简称“省就业中心”)和我院就业工作的安排,现就相关工作说明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暂缓就业时间及方式
申请暂缓就业时间:从即日起至2010年5月1日载止。
申请暂缓就业方式:学生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申请。
二、申请暂缓就业对象及待遇
我院2010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。
1、有如下情况的毕业生可考虑办理暂缓就业:
(1)考研、专升本等待录取
(2)考公务员待录取
(3)等待就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有效接收证明
(4)试用或见习期等待就业单位正式录用
2、有如下情况的毕业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
(1)毕业前申请出国(出境);
(2)未能取得毕业资格;
(3)外国籍生源毕业生。
3、申请暂缓就业学生档案、户口及党团关系
(1)档案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;
(2)户口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;
(3)党员、预备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学校。
三、申请暂缓就业的优缺点
1、优点,暂缓就业期间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;
2、缺点,暂缓就业期间取消暂缓就业和暂缓就业届满,需要学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。
3、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毕业时不发放《报到证》,取消暂缓就业时发放。
四、申请暂缓就业流程
(1)5月1日前,学生自行登陆广东白云学院就业在线(http://job.bvtc.edu.cn),在网页最下面点击“NewGIMS管理”图标,进入“NewGIMS登录”,输入学生学号和密码(身份证最后6位),填写申请暂缓就业信息,提交等待审批。
(2)经辅导员审核、系主任(实习干事)审核和就业指导中心审核,最后上报省就业中心审批。
(3)审批通过,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打印条型码,发放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书》简称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。
(4)在毕业典礼当天,申请暂缓就业通过审批的学生到本系实习干事处领取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一式三份,签订一式三份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,学生存档一份,另外两份在当天上交实习干事。当天不上交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或规定时间内不签订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的学生,将被视为本人放弃申请暂缓就业。
(5)七月份中旬,申请暂缓就业学生档案移交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各系务必将申请暂缓就业信息通知到2010届每一位毕业生,督促有需要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申请。
2、毕业班辅导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进行审批。
3、各系实习干事必须随时掌握本系毕业生暂缓就业的申请情况,根据毕业生相关政策进行审批。
4、有关暂缓就业的政策性问题请参阅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册》。
就业指导中心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