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暂缓就业通知
佚名|

为做好我院2010届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工作,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(以下简称“省就业中心”)和我院就业工作的安排,现就相关工作说明和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暂缓就业时间及方式

申请暂缓就业时间:从即日起至201051载止。

申请暂缓就业方式:学生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申请。

二、申请暂缓就业对象及待遇

我院2010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。

1、有如下情况的毕业生可考虑办理暂缓就业:

1)考研、专升本等待录取

2)考公务员待录取

3)等待就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有效接收证明

4)试用或见习期等待就业单位正式录用

2、有如下情况的毕业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

1)毕业前申请出国(出境);

2)未能取得毕业资格;

3)外国籍生源毕业生。

3、申请暂缓就业学生档案、户口及党团关系

1)档案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;

2)户口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;

3)党员、预备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学校。

三、申请暂缓就业的优缺点

1、优点,暂缓就业期间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;

2、缺点,暂缓就业期间取消暂缓就业和暂缓就业届满,需要学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。

3、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毕业时不发放《报到证》,取消暂缓就业时发放。

四、申请暂缓就业流程

151日前,学生自行登陆广东白云学院就业在线(http://job.bvtc.edu.cn),在网页最下面点击“NewGIMS管理”图标,进入“NewGIMS登录”,输入学生学号和密码(身份证最后6位),填写申请暂缓就业信息,提交等待审批。

2)经辅导员审核、系主任(实习干事)审核和就业指导中心审核,最后上报省就业中心审批。

3)审批通过,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打印条型码,发放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书》简称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。

4)在毕业典礼当天,申请暂缓就业通过审批的学生到本系实习干事处领取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一式三份,签订一式三份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,学生存档一份,另外两份在当天上交实习干事。当天不上交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或规定时间内不签订“暂缓就业协议书”的学生,将被视为本人放弃申请暂缓就业。

5)七月份中旬,申请暂缓就业学生档案移交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、各系务必将申请暂缓就业信息通知到2010届每一位毕业生,督促有需要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申请。

2、毕业班辅导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进行审批。

3、各系实习干事必须随时掌握本系毕业生暂缓就业的申请情况,根据毕业生相关政策进行审批。

4、有关暂缓就业的政策性问题请参阅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册》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就业指导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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